金税四期后税务重点稽查哪些行为呢?主要有以下几种行为:隐瞒收入、社保异常、虚列成本、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税避税行为、税负异常、虚开发票、“三假”行为、库存异常、故意用现金或个人卡发工资、利润异常等。
企业利用私户、微信、支付宝等收取货款来隐瞒部分收入,或存在大额收款迟迟不开发票,或给客户多开发票等等,
金税四期不仅仅通过你申报的数据,来核实是否异常可能还会通过企业银行账户企业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
上下游企业相关账本数据、同行业收入、成本、利润情况等来稽查对比。央行早已施行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公转私、私转私都将会严查。
1.试用期不入社保
2.代别人挂靠社保
3.未足额或未缴纳社保
4.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就没有给入
5.不签合同就不缴社保,档案未转来不给交社保等等
以上情况通通属于违法行为,随着社保入税和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社保这块会监管越来越严。
利用当地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注册"空壳公司"。
利用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隐瞒收入或虚列成本的方式行不通了,将被严查。
1.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
2.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
3.没有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假申报”
不管是为他人、为自己开这种发票属于虚开,当中间人介绍虚开发票也不行,甚至接受虚开发票的行为也不可以。
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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